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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巫山县关于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

2015年09月12日09:34 

巫山县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

为进一步落实产业扶贫“到村、到户、到人”的要求,帮助贫困群众建立持续长久的增收脱贫项目,根据《关于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巫山委发〔2015〕4号)精神,特制定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。

一、总体目标

紧紧围绕重庆市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功能定位,按照全市光伏扶贫产业总体规划要求,积极培育光伏扶贫产业。2015—2017年,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6000KW(贫困村装机总容量达到4020KW),项目总投资5880万元(市级资金1300万元,县级配套1540万元,农户自筹1060万元,社会资金1980万元),引导建卡贫困户脱贫致富,实现6000人脱贫。

二、基本原则

1、统筹规划,分步实施。统筹考虑全县贫困户增收需求、电力负荷及电网建设现状,统一规划实施光伏扶贫项目,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站扶贫和集中光伏电站扶贫。

2、政策扶持、依托市场。统筹扶贫政策、光伏政策及相关税收、价格、金融及电网服务政策,通过市场机制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建设。

3、社会参与、合力推进。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,通过捐资或捐赠设备等方式,积极参与光伏扶贫行动,协力解决光伏发电设备及资金问题,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光伏电站。

4、完善标准、保障质量。根据各类实施地域特点、经济发展和适宜扶贫模式,完善光伏扶贫工程质量管理体系,保障光伏扶贫项目投资效益,加强光伏扶贫工程质量监管。

三、任务分解

1、2015年,装机总容量930KW,新建3KW分布式光伏发电站300个,30KW集中式光伏发电站1个。项目投资810万元(市级资金270万元、县级配套300万元,农户自筹240万元),实现1200人脱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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